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》的要求,为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县战略部署,推动新甸镇高质量发展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统筹发展和安全,建设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、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治理的现代化新甸镇,特编制《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。
现将《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公众征求意见稿》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,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1日。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,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。邮寄地址:岫岩满族自治县站前大街17号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室(请在信封上标注“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”字样);联系电话:0412-7826600;电子邮箱:GHK7814433@163.COM(请在邮件标题标注“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”字样)。
附件1:政策解读
附件2:新甸镇国土空间规划征求意见稿
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
2024年8月23日